关于办理2019年度汇算相关事宜的通知
作者:admin 日期:2020-06-29 浏览

关于办理2019年度汇算相关事宜的通知

 

各派遣员工:

根据《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)文件精神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,为切实维护各派遣员工作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,现就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(以下简称“年度汇算”)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:

(一)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。

(二)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

二、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

三、应当补税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,可能会被处以罚款,并追缴税款、加征滞纳金。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。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,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,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。

四、各派遣员工可通过网上税务局(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)办理年度汇算,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。

上述事宜关乎各派遣员工切身利益及信用记录,请务必重视。若满足办理条件却逾期未办理或提供虚假材料办理的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。

特此通知

贵州森悦宏谦劳务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6月29